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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机制 为奉献助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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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2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用市场机制 为奉献助力
  清华大学 张杨
  人民日报7月30日刊出的“于遥”道义助学故事给笔者很多启示。
  奉献精神并非空中楼阁,而是要在一个真切的现实环境中去弘扬。当前,在我国,这个现实就是奉献精神必须根植于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正如李安民在第二十六期奉献讨论中所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家而言,“依法纳税是首要义务,竞争求胜是第一职责,奉献是企业家的高境界”。笔者也认为,市场经济强调效率优先,追求经济效益;社会主义自当兼顾公平,追求的更多是社会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两者应该是辩证统一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和奉献精神并没有冲突,而且奉献精神首先也是根植于市场经济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想问一问:市场经济这种被认为是具有很高效率的体制,能不能为奉献营造一个很好的机制和环境?我觉得“于遥”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第一,他是通过一个中介机构来捐资助学,更专业、更符合市场经济的理念;第二,他要求学生和中介机构签订还款协议以资助更多的特困学生,这显然是借用了市场经济中的契约形式。
  利用市场经济的一些机制服务于奉献这种道德目标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见义勇为者买保险,就是利用保险这种市场经济的产物来为奉献行为提供物质保障。(详见本版《武汉:见义勇为有保险》)
  发达国家也有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比如最著名的基金会制度:很多在商界打拼多年的富商,积累了相当的财富,他们通过基金会的形式资助别人。不可否认,这里面也有一些沽名钓誉之辈,但这种通过设立基金会回馈社会和他人的制度却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奉献,由于其所展现的卓越品质,能够形成一种强大的示范作用,带动他人,影响社会。正如“于遥”所言:受助学生踏上社会后,会把信任和爱心传递下去,这比单纯感谢他个人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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