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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悉尼遭遇尴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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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5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今日新语

  我在悉尼遭遇尴尬
  赵永新
  从悉尼回到北京已经有半个多月了,但那次如坐针毡的尴尬经历却让我难以忘怀,一想起来还脸红心跳、羞愧难当:在悉尼搭乘一辆出租车时,当那位洋“的哥”得知我是从中国来的,就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有朋友告诉我说中国人居然吃猴脑,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我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好。镇静片刻,只好实话实说:这种事我也没有亲见,只是从报纸上看到过——但我想这是极个别的事,我们的政府也一直在采取各种手段加以制止……
  那位洋“的哥”连连摇头:这种事太残忍了,政府真应该管一管!
  早在几年前,一位从事环保的朋友就告诉过我: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使我国的野生动物数量锐减,破坏了生态平衡,而且有损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国际形象。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悉尼的这次经历使我有了切肤之痛!
  诚然,由于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差异,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饮食习惯。但是,历史在进步,观念在改变,在全世界都大力推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今天,诸如吃猴脑的野蛮陋习实在是应该抛弃了,否则就会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授人以笑柄。
  其实,因不文明的饮食习惯而累及国家形象、影响国事的事情已有前车之鉴:韩国在申办1988年汉城奥运会时,就因国人喜吃狗肉一事遭到许多国家的公众和爱护动物团体的抗议,为该国的国际公关带来了重重阻力。为向国际社会显示“痛改前非”的决心,韩国卫生部于1984年6月明令关闭所有的狗肉餐馆,禁止出售狗肉。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特别是经历了非典的惨痛教训之后,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唾弃。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彻底抛弃这一陋习,实在是任重道远。这从前几天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中有关“野生动物”的“温和立法”中就可略见一斑:尽管遭到许多代表的坚决反对,但该条款还是被最终确定为:“公民应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对此,广东省人大的有关人士解释说:这是尊重“民意”的结果。
  我们要尊重那些“美食家”们的民意,但更要尊重更多公众珍爱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民意”,更要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
  但愿读者朋友们出国时,不再遭遇类似笔者的尴尬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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