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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主推荐等六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福建加快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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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6
第4版(要闻)
专栏:

对民主推荐等六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福建加快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
  本报福州8月5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为了创新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福建省委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立足福建实际,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建立群众公认的民主推荐机制。要拓宽推荐渠道,试行民主推荐预告制,适当扩大《条例》规定的参加推荐人员范围,试行“二轮民主推荐”产生考查人选,把民主推荐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民主推荐的透明度,规范推荐拟考查人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公认的干部推举出来。
  建立公开透明的干部考查机制。
  全面推行差额考查制、考查工作预告制,建立考察组与考查对象面谈制度,明确考察组的职责、考查内容和考查标准。要拓宽谈话对象的范围,改进考查工作的方法,加大对干部平时考查了解力度,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德才表现,为准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建立注重公论的干部评价机制。改进和完善干部评价方法,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推行评价工作会审制,正确运用考查评价结果,增强干部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建立公道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健全完善用人决策制度,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建立定期议班子、议干部制度;充分做好拟任人选的酝酿工作,形成操作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程序;严格干部报批与备案管理;推行全委会票决制,试行“差额推荐,等额票决”的办法。
  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
  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经常性的工作组织实施,积极进行任职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把干部的交流与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抓紧研究制定破格提拔干部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和保障制度。
  建立公正严明的管理监督机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在选人用人标准、推荐提名、考查评价、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把关;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经常性检查;把干部任用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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