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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实行从出生、续存到最终退出的全程监管,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从源头抓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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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5
第15版(经济专页)
专栏:

  对企业实行从出生、续存到最终退出的全程监管,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市场从源头抓起
  百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各地以关系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对集贸市场、农资市场、非法传销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然而,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如何在标本兼治的基础上,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将运动式、突击式、战役式的市场大检查、大整治,变为法定持续的、规范科学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有机结合的日常监管,已成为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商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它的行为规范与否,不仅关系到商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因此,抓住市场主体这个源头,对其实行从出生、存续到最终退出的全程监管,科学、合理地确立市场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和标准,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对市场主体实行全程监管,首先要把好“入门”关,把不合格企业堵在市场门外。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加强企业登记审查工作,清理无照经营,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企业。同时,还要为合格企业进入市场打开方便之门,做好服务,创造条件,使它们在市场经济的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
  合法“出生”的企业进入市场后,并不意味着其市场活动和行为都合格、合法。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一环。如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锁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在锁定期限内限制其相关行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警示其他经营者,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让守信用的企业进入“良好行为记录系统”,及时公之于众,并对这些企业在年检、商标、广告、经营范围、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同时,积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屡教不改”、违法严重的企业,绝不姑息迁就,依法从市场上清理出去。这样,通过“奖优罚劣”机制,让守法企业尝到甜头,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守法经营行为会越来越多,市场经济秩序将逐步走上良性循环。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市场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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