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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严把商品准入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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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5
第15版(经济专页)
专栏:

  福建 严把商品准入关
  沈萍
  福建省工商局采取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三方责任,落实查验制度等措施手段,着力建设一个多方参与、环环查验、关口前移、联手共建的商品质量查验监管体系,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使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与670个市场开办者签订了403份行政合同、责任状,以《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责任义务,并要求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凡进入集贸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合格质量证明。对肉食品推行“三单”查验制度,即必须具备屠宰场出仓单、检验检疫单、批发行调拨单,只有具备“三单”的肉食品方可在市场销售;对蔬菜从源头抓起,推动建立定点批发、集中检测制度,所有进入蔬菜批发市场交易的蔬菜,经法定检测点实行全程检测,确认合格并加盖证章后进入集贸市场销售,持有检测合格证的蔬菜实行免检。对进入市场经营的自产自销菜农实行挂牌或贴标签销售制度,便于追根溯源。对冷冻食品实行进货台账制度,对非预包装食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对陈化粮实行购销台账、跟踪监管制度,严密监控其流向,严禁陈化粮流入市场。
  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1000多个市场近20万户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协议、文明经营承诺责任书。今年1—6月份,全省在治理“餐桌污染”中查获被污染肉食品、水产品、蔬菜105.7吨,查处案件2334件,同比分别下降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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