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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探索有效形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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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5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编者按
  7月30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会上,农业部、上海市等8家单位交流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经验和做法,今天刊发的是他们的发言摘要。
  深化改革 探索有效形式
  农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杜青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我部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原文,对农业部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做出安排。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实行“三荐三考”,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程序严密是干部工作严谨的前提,没有严密的程序就没有规范的工作。在竞争上岗工作中,我们对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在选择切合实际的关节点上进行了创新和突破,总结出了以“三荐三考”、“六点一线”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进交流,努力探索干部多岗位锻炼的有效形式。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进行多岗位锻炼,是培养干部、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从创新机制入手,将是否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列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在竞争上岗中作为平时表现因素计入各阶段成绩,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位不愿派、本人不愿去的被动状况。在前不久通过竞争上岗的28名副局级干部中,跨司局跨单位交流的有11人,占39%。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年来,我们对我部现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充分尊重改革实践,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对司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任职试用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对现行的干部任用工作规定、司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干部年度考核规定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改。
  落实群众“四权”,切实扩大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我部从2003年起,提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处级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进行严格的公示和试用。对任职条件、操作程序以及每一阶段的人选等都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面试中还设立了群众评鉴组和监督组,群众评鉴组参与打分评价,监督组对试卷印制、阅卷、面试和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党组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全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的范围扩大到农业部政务信息网,等等。据统计,在近期组织的副局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各单位参与民主推荐的干部群众多达2417人次,考察组个别谈话的对象达1339人次,参与竞争上岗各阶段工作的人员超过200人次。扩大了群众的参与程度,增强了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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