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让人民住上“安心房”——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赴黑龙江检查纪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6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让人民住上“安心房”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赴黑龙江检查纪实
本报记者 吴兢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7月下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带领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来到黑龙江省,进行了9天执法检查。从布满钢筋水泥的工地,到已入住多年的小区;从人大、政府机关,到与施工企业、业主、监理公司、一线工人、居民座谈……检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汇报、开座谈会、现场检查,认真负责,讲求实效。
  “法律不是摆在客厅里的花瓶,不是装饰门面的彩旗。法律只有在全面贯彻实施的过程中,作为党和政府的执政依据,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运用,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护身符’。作为建筑业的根本大法,建筑法应当得到全面贯彻。”李铁映副委员长这样要求。
  建筑质量稳步发展,合格工程比例提高
  建筑法实施5年来,黑龙江省完成了一大批重点工程建设,完成1.5亿平方米以上的城乡住宅建设,年人均建筑面积增加0.8平方米。随着质量标准的严格执行和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筑质量有了进步:
  ——工程主体结构安全、质量水平稳步上升,合格工程、优质工程比例逐年提高。
  ——质量通病消除率逐年上升。现有的屋面漏雨、墙体透风和寒冷地区特有的墙体“长毛”等10余项质量通病,其消除率均由原来的不到60%,上升至80%—85%。
  ——在牡丹江等地,设计、施工、居住环境的质量全方位提高,住宅开始从遮风挡雨型变为以人为本、安居小康型。
  镜头:在牡丹江市清福小区与业主代表交谈,在绥芬河听取市政府汇报,在佳木斯大学的建筑工地视察……李铁映一路关注着建筑质量,大到工程的结构安全,小到墙面裂缝、电线跑电、门窗漏风、卫生间渗水等缺陷。他告诉记者:“建筑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法最重要的一条主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检验建筑法实施的优劣,最关键的就是看质量,看人民群众对建筑质量是否满意。”
  质量保证,还延伸到竣工后——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企业须在接到返修通知书7日内,实施保修;还须在保修期内进行质量回访。
  依法治业让建筑市场健康有序
  一个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是建筑质量的最好保障。
  镜头:5年来,黑龙江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92亿元,年均递增9.6%。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说:“建筑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部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严格地贯彻建筑法,才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早在1998年,黑龙江就开始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5年来,累计检查工程项目1.2万项,查出1150个项目和430家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严惩,累计罚款20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黑龙江初步形成了“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体系,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都处于公众和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中,促进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督单位等市场主体承担起自己的质量安全责任。
  镜头:“质量,是检验建筑法贯彻实施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刘政说:“只有从建设主管部门,到建筑市场的建设、设计、勘察、施工和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都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
  质量隐患我们仍需积极应对
  就在执法检查组在黑检查期间,发生了一起特大事故——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坍塌,死亡16人伤6人。
  镜头:“人命关天啊!建筑质量隐患,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针对最近出现的一些质量安全事故,李铁映希望黑龙江省要认真应对:“对危旧房,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同时要对建设项目有无违章违法问题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的背后,几乎都有违法和腐败行为。只有遵守建筑法,各方合法利益才会得到维护,建筑业才能兴旺发达。事实证明,凡是建筑法贯彻得好的地方,建筑业就会健康繁荣,反之,建筑市场就会混乱,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就难以避免。要牢记用鲜血换来的教训。像北安和平小学校舍坍塌这样的事故,以后永远不要出!”
  建筑法实施5年来,工程质量和安全有了明显好转,但执法检查组发现仍有一些质量隐患:
  ——建筑法实施前所建项目和改、扩建工程质量问题较为突出。
  ——墙体、防水、给排水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仍然存在。
  ——化学建材导致居室环境污染。比如:使用甲醛含量严重超标的板材和放射性严重超标的石材。
  ——在装饰装修中任意改变结构,导致新的质量隐患。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二要加强质量监管,尤其是要发挥监理制度的作用。目前,一些监理单位形同虚设,有的未能做到“旁站式监理”。三要提倡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四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法律法规,解决立法“盲点”和冲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