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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问题多 监督管理亟待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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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7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工程招投标问题多
监督管理亟待加强
  河南洛阳路桥建设总公司来信 我公司是国有大型公路施工企业,2002年12月参加湖北省荆宜高速公路工程第四标段投标。按照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位居第一,结果却是湖北当地的一家单位中标。
  在评标过程中,业主明显偏袒当地企业,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与中标单位有很大的关联,有些甚至是中标单位的前任领导。这家中标单位在1999年和2002年两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受到省内通报处分。而评委无视这一事实和国家建设部相关规定,照样让这家企业进入了详细评审。
  这家中标单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将中标标段划分成5块,其中4块非法转包给其他单位甚至个人。
  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国家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湖南省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市金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建业建筑工程公司来信 岳阳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招投标会议7月2日在岳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确定岳阳县建筑总公司为中标单位。我们几个投标单位,见证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
  不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等确定标底,搞暗箱操作。招标文件规定工程报价按下浮4%计价,照此计算,工程标底应为410万元左右,可实际公开的标底却是356万元,下浮了16%。岳阳县招投标中心备有两个标底,另一个未公开的暗标标底是401万元,我们报价后,他们选择了一个让我们不能中标的标底。这些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规定》、《湖南省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审定管理规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向岳阳县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了这次招投标中的违法问题,并对岳阳县建筑总公司的投标资格提出异议。岳阳县建筑总公司的一处工地去年12月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后不按规定向湖南省建设厅报告,连岳阳市建工局也不知情;该公司多年来一直出卖资质非法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该公司理应受到严厉的处罚,其中包括吊销执照、降低资质等级、暂停投标资格等。可是岳阳县有关方面对我们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该公司至今未受任何处罚,岳阳县招投标中心的违法问题也没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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