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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斥资10亿建设农村医保体系 青岛把好城市低保“进”“出”关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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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8
第4版(要闻)
专栏:

河南斥资10亿建设农村医保体系
青岛把好城市低保“进”“出”关口
  本报郑州8月7日电 记者李杰、戴鹏从日前召开的河南省农村医疗卫生会上获悉:河南将斥资近10亿元在全省启动一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对基层医疗条件加以改善。
  河南80%的人口在农村,由于缺乏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就医难、看不起病、尤其看不起大病的现象。加之乡镇医院设施落后、医护人员少,无法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河南省将在18个县、市试点推行一套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救助制度,然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覆盖全省所有农村。
  新制度的原则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结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根据筹资标准缴纳合作医疗费用,每年10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10元,中央财政补助10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准挤占挪用。从纳入试点的太康县看,农民在乡、村卫生院及卫生所的医疗费用,300元以下的可获得25%的报销;301元至2000元的,报销比例为30%;2001元至4000元的,报销比例为40%;4001元至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50%;6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0%。而农民在县级医院看病发生的费用,15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20%;1501元至3000元的,报销比例为30%。
  为了改善医疗条件,培养医疗队伍,河南省还将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全面“武装”,分批建设完善600所乡镇卫生院和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同时以优厚的条件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基层卫生院,促进医护人员队伍的素质提升。
  本报青岛8月7日电 今年上半年,青岛市全面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的“阳光救助工程”,进一步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准确、及时,应该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青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达到1.45万户、3.4万人。
  为了把好“低保”的“进口”,在“低保”资格评估、审核、审批过程中,青岛市严格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区、街道、居委会“三审”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上半年,共有628户申请“低保”的家庭因不符合“低保”条件而未通过居委会一审评估,经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属实,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由于操作规范,证据准确,未被批准申请的家庭再未提请二、三审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易进难出”的现象,青岛市各级民政部门十分重视做好“低保”的“出口”工作,使得上半年城市“低保”人员退出“低保”的人数达到868户、2173人。为了理顺“出口”,青岛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员再就业,使他们逐步自食其力。市南区在各街道办事处开辟了“低保”人员“阳光救助求职窗口”,并实施“低保”人员再就业“一站式”服务;市北区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阳光互助家园”,把“低保”人员的再就业纳入互助范围。
  青岛市还结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打造“诚信低保”品牌,鼓励再就业的“低保”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上半年,共有445人主动退出“低保”。
  (宋学春 袁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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