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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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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10
第2版()
专栏: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月二十五日召开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检察长会议,已经在十二月七日结束。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检察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各级人民检察机关积极地、全部地担负了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的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从法律上保证把应当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各种犯罪分子及时逮捕起来的任务,保护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其次,各级检察机关还积极地进行了审查起诉的工作和有重点地进行了重要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并且通过检查监所、劳动改造队的工作,解决了在监管罪犯和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中的一些问题。在这一时期的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各地检察机关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都有了发展。
会议研究了检察工作当前的任务。会议认为,各级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应当把审查起诉工作全部担负起来,并且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的工作。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还要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在组织建设方面,首先应当把还没有建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铁路、水上运输检察院迅速地建立起来,要求在今年内完成各级人民检察院一九五五年临时编制中的干部调配任务,尽快地建立各级军事检察院,并且进一步纯洁和巩固检察机关的组织。在业务建设方面,必须明确树立结合各项群众运动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业务建设的思想,使检察业务的建设能够迅速赶上和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形势的需要,从检察工作方面有效地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会议还讨论了检察工作如何保障农业合作化运动顺利发展的问题。会议认为,在农村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高潮面前,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积极地行动起来,把保障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当前迫切的政治任务。
会议提出了一九五六年检察工作的初步规划。
(据新华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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