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中捷两国签订科学与技术合作议定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10
第4版()
专栏:

中捷两国签订科学与技术合作议定书
新华社九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与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与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三届会议自十一月十日到十二月三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是在友好合作的气氛中进行的。
在这次会议上,双方讨论了当前科学与技术合作问题,并签订了议定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捷科学与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中国组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部长刘澜波;代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捷科学与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捷克斯洛伐克组代理主席、捷克斯洛伐克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史坦尼斯拉夫·弗尔纳。
按照所签订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将给予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科学与技术援助项目为:水利建筑,镁砂焙烧,天然丝的加工,卷烟生产,皮毛加工,烟草培植,农作物、植物品种,中国药材标本和传染病菌种等;同时,并将接受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专家考察植物学方面的问题。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将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科学与技术援助项目为:动力设备的制造和研究,现代建筑材料的制造,人造丝的制造,抗生素的生产,极谱分析和轻工业等方面;同时,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习生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机器、造纸和印刷厂等工厂中进行实习,以及派遣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专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科学研究机关、机械工业和石棉开采部门帮助工作,此外,还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家考察建筑工程方面的问题。
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于第三届会议期间曾在中国东北、华东、西南和华南等地区参观了机械、化工、食品和纺织等工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