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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宪”小步向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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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01
第3版(国际)
专栏:新闻脉络

  欧盟“制宪”小步向前
  本报驻意大利记者 史克栋
  11月28日至29日,欧盟政府间会议负责修改《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外长特别理事会在意大利南部港口城市那不勒斯举行。与会的15个欧盟成员国和10个即将入盟的新成员国的外长们,在意大利提出的对《草案》修改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会议结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意大利外长弗拉蒂尼表示,尽管各国对《草案》修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但此次会议还是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正如此间一些分析家评论所说,欧盟制宪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小步。
  欧盟修改《宪法草案》的政府间会议从10月份启动以来,在轮值主席国意大利的主持下,已经先后多次召开外长理事会,就《草案》中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欧盟委员会机构设置、欧洲理事会的决策机制、欧洲议会的议席分配等问题与欧盟各国进行磋商。此次外长特别理事会的目的是在12月13日欧盟首脑会议前,在前一段磋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认识,求同存异,为首脑会扫除障碍,特别是轮值主席国意大利,作为欧盟《罗马条约》创始地,期望在其任期内能够使第一部欧盟《宪法》在此诞生,并且在罗马举行隆重的签字仪式,为意大利半年的轮值主席国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根据会议安排,此次欧盟外长理事会仅限于协调相互立场,并不对《草案》修改内容作出任何决定。虽然在一些诸如决策机制、欧盟委员会设置等问题上还有一些不同声音,但是经过讨论,基本形成了一些多数国家的看法。其中,在决策机制问题上,尽管目前仍然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是德、法、意等国家支持的《草案》中提出的双重多数表决机制,根据这一机制,任何决策只要获得50%的成员国和代表60%的成员国公民的多数票即可通过;另一种是西班牙和波兰坚持的《尼斯条约》中按照公民比例确定的特种多数表决制。目前两种意见分歧难以弥合,但是大家都主张应该建立一种能够体现决策迅速和透明的决策机制。《尼斯条约》有效期到2009年,英国外长表示也可考虑暂时仍沿用《尼斯条约》的作法。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应该将双重多数表决制中的成员国多数与代表公民多数比例相一致,即将《草案》中规定的50%和60%的比例调整为50%和50%或60%和60%。
  另外,关于欧盟委员会的机构组成上,《草案》中规定欧盟委员会将精简机构,从目前的20名委员减少到15名。在此次会议上,多数国家外长表示同意对此进行修改,以保证每个国家有一名委员,使欧盟委员会委员人数保持在25名。在明年欧盟正式成员扩大到25国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不排除下一步对欧盟委员会的工作及机构设置进行改革,使欧盟委员会机构精干,工作效率提高。
  其三,本次会议还对英、德、法提出的建立共同防务计划进行了讨论,多数国家同意在北约框架之下加强欧盟的防务合作,弗拉蒂尼特别强调,欧盟的防务是对北约的补充而不是取代北约的作用,这一计划还待下月欧盟首脑会议最后进行审议。
  在设立欧洲理事会常设主席,欧盟外交部长职务等没有任何分歧。而且大家还表示同意欧洲议会减少议席,对于四个小成员国的议席名额可以适当放宽,由《草案》中设想的4名提高到5至6名。
  从表面看起来会议取得了不少积极成果,但是正如弗拉蒂尼在讲话中用到的词一样,许多方面只是多数国家的意见,并没有完全形成一致意见。目前焦点问题还在决策机制上,英国外长一方面对西班牙的要求有所松动,但同时也提出,不能取消对于外交、防务和税收政策上的否决权。德国外长表示不能接受将《草案》中的双重多数表决权暂时搁置的设想,这一机制是专门考虑到欧盟扩大,以保证扩大后的欧盟能够正常运转而设置的。目前距12月13日的首脑会议只剩下两个星期时间,意大利强调应该在明年欧洲议会大选前让选民能够看到新的欧洲宪法,但是要想在两周内协调好德国与西班牙、波兰的立场并非易事,特别是上周欧盟财长会议未对法国和德国赤字超标作出制裁一事,更使中小国家对于自身利益的保护表示某种担心。此间媒体认为,从目前看欧盟宪法能否在年底前诞生仍然是个未知数,但也不排除在最后一刻相关国家作出某种妥协,欧盟25国相聚罗马签署《欧盟宪法条约》的可能性。
  (本报那不勒斯11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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