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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作品不应宣扬迷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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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22
第16版(周末文艺)
专栏:看台人语

  法制作品不应宣扬迷信
  近日,连续看了几篇反映公安干警侦破案件的纪实报道,均有宣扬迷信思想之嫌。几篇作品如出一辙:公安人员为寻找受害者被害线索一筹莫展时,被害者的家人提供线索,死者托梦说在某某地方被害。果然,公安干警根据梦境提供的线索一举破案。我们知道,梦是人的潜意识活动,也就是所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也许,被害人被害地点与家人梦境吻合,但作为公安人员要有严谨求实的精神,通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不知此类法制作品是用“托梦”为卖点来增加可读性,还是有意宣传迷信思想。
  江苏省滨海县新滩盐场 刘胜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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