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阅读
  • 0回复

“法律托儿”为何有市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27
第14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之言

“法律托儿”为何有市场?
吴兢
  如果有家人被公安机关逮捕,有人自称“手眼通天”,从看守所里“捞人”是“小事一桩”,只要你奉上多少多少钞票……
  如果有亲人犯了重罪被判入狱,有人声称与司法部门“关系硬”,只要拿钱来,就能给你的亲人减刑,甚至能很快假释出狱。这样的“能人”你信不信?
  如果你正有官司在法院里打着,有人悄悄告诉你:“我与某某法官、某某院长‘铁’得很!包你打赢。”于是,你便言听计从,送钱送物……
  其实,打官司不是“打关系”!像这样的“法律托儿”怎能随便相信?
  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法律托儿”却很有市场,且屡禁不止。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统计,以上述手段充当“法律托儿”招摇撞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受骗者损失惨重。仅2001年以来,就破获类似案件7件,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上百万元。而7件案件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2人大专文化,7人仅为初、高中文化。
  “法律托儿”为何有市场?
  盲目相信并推崇“关系万能”、“金钱万能”是首要原因。多年来,中国的普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社会的法治环境也越来越好。但是,社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还相信“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并津津乐道于“有关系有钱”才能达到目的,认为自己能超越法律凭关系办事是“有本事”。其实,法治社会最重要的理念就是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便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尊重;违章办事,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受到全社会的谴责。而这部分人看不到法治的进步,蔑视法律的权威,一味相信“关系万能”,这样也给了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社会法治环境中存在的漏洞,给“法律托儿”们以施展的空间。现实社会中,司法环境仍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枉法等不正常现象,司法队伍中仍存在着少数害群之马。这些现象的存在降低了司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度,为“法律托儿”们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所以,要让“法律托儿”彻底失业,不但公民个人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而且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依法办事的健康、透明的法治环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