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阅读
  • 0回复

陕甘宁征购土地法 绥德新店区试办成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1-06
第2版()
专栏:

陕甘宁征购土地法
绥德新店区试办成功
【新华社延安二十七日电】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土地未经分配区域,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超额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办法,已在绥德新店区试办成功。当地百分之四十二的农户已获得土地,计有二百廿五户,九百九十一人,承购土地一千一百九十三垧,及土石窑二十七孔。征购土地前,边府工作团首将土地公债条例对群众广泛解释,继以乡农会为主,由村代表及公正人士(既不征购也不承购的农民),合组征购委员会,并邀地主评定超额土地之等级及地价。计上地每垧地价小米四斗五升,中地三斗,下地一斗五升,窑洞每孔一石五斗。征办土地后,地主家中每人所留土地,至少比当地中农每人平均地数多半倍至一倍,最高为一倍至四倍,而其自力耕种之土地,则全部留给。如贺家石村七户地主仅五十七人,共留地二百七十二垧,每人平均四点八垧,且为离村较近土质较优之土地。地主党仲昆(在县府工作非共产党员),原来有自种和雇人种地六十三垧半(租出土地在外),此次征购中按条例应留地六十五,但他不愿从农民手中收回一垧半地,在群众大会上他说:“我非常欢迎实行土地公债,土地不是祖先赚下的,是靠剥削农民得来的,农民应该是土地的主人。”他自愿将自己被征购的土地无偿献给农民。地主党自仁,表示今后再不“张口吃饭,伸手穿衣”准备自己劳动,并雇半个工生产。由自己辛勤劳动而上升为富农的党文选说:“实行土地公债,对于我们这种劳动发家的人,正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广大的雇农,更认为几年来的减租查减是半翻身,此次则已获得全翻身。贫农刘义林一家八口人,只有四垧典地,年三十六岁了还是光棍汉,这次承购了十五垧半地,他快活地对人说:“有了土地就要好好务育,多打粮食,将来讨老婆也不愁,咱这地谁也不能抢走。反动派要来非跟他拚死命不成。”乡村干部自始至终积极参加这一工作,农会主任冯世昌,因工作疲劳过度,双眼挂上血丝。当全乡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各家应购土地目数时,男女老少穿红着绿齐赴会场,该乡王家沟一班吹鼓手,自动前来吹奏。人们喜笑颜开,欢庆翻身节日,手执红缨枪的自卫军,高呼“武装保卫土地和边区”,口号震彻山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