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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共同目标下的协调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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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29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如何加快重大装备工业发展⑩

建立共同目标下的协调机制
中国国际商会机械行业商会副会长 陈泽炎
  研制重大技术装备,加快装备工业发展,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说起来大家认识都一致,但实际上,国家整体利益并不等于或者体现于制造部门的利益、使用部门的利益、生产企业的利益和相关单位的利益。在实践中,各个利益主体便会自然而然地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各种各样的相关问题,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
  譬如:国家希望装备制造业尽快发展担当重任,但制造部门却总感觉国家支持力度不够;国家下达重大装备研制任务时,制造企业首先要求的是技改投资、科研经费和准备周期,国家则认为制造部门和企业的技术和生产准备不足;用户要的是投产后的经济效益,面对进口设备的种种好处,当然不愿承担使用首台国产设备的风险,也不愿成为研制重大装备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制造企业一旦接受研制任务,在原材料、配套件、主辅机等方面就必然要与上下游相关单位打交道,这些单位也会趁机索要研制开发费用;制造成本高了用户难以接受,价格压得低了又无法调动制造企业的积极性,等等。
  所以,在利益的问题上,必须建立一个共同目标下的协调机制。在发展重大技术装备问题上,必须首先有一个通盘的规划方案,有一个总体的系统设计,有一个相关的政策体系。
  为此,国家有关部委应尽快制订定重大技术装备的长远规划,其中不但包括具体项目,还要包括支持的政策、法规,从整体上明确发展目标,从总体上协调利益关系;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譬如重大装备领导小组),因为重大装备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战略性产业;对各方面提出过的各种支持政策与要求,逐一梳理、分析、筛选和落实,重在落实;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并通过展览会等形式加强对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宣传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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