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阅读
  • 0回复

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1
第1版(要闻)
专栏:

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
  据新华社上海8月31日电 (记者俞丽虹)31日,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质检部门在沪签署国内首份区域性合作互认宣言,在市场准入、联合打假、建立一体化标准体制、开放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达成互认协议。
  根据31日签订的合作互认宣言,长三角地区将建立市场准入互认制度,有效期内的省级名牌产品在三省市区域内将免于监督检查,为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创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