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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为古树名木立下“护身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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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1
第5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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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为古树名木立下“护身符”
  本报合肥8月31日电 记者何聪报道:黄山市颁布《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暂行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非法采挖毁坏古树名木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贩买贩卖古树名木者,将给予1—5倍罚款。
  该《办法》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均纳入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的;树形奇特、国内外罕见的;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重要保护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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