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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享受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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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1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

  去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涉及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目前,这些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已全部出齐,并于近期进入实施阶段。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下岗人员如何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本报特辟专版,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面介绍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大家了解政策,并进一步落到实处。
——编者
哪些人可享受优惠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通知》下发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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