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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为再就业强力助推 金额2万元左右,从事微利项目可享受贴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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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1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

小额贷款为再就业强力助推
  金额2万元左右,从事微利项目可享受贴息
  今年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办法》规定,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这里的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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