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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 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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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2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保监会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
 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
  本报北京9月1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针对近期有人以境外商业机构名义从事非法保险经营活动,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购买保险时应选择合法的保险业经营机构。
  据反映,近期有人以境外商业机构的名义,在国内部分地区销售所谓的“××保险基金”或“××保险契约”,甚至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手段组织培训并发展销售人员,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
  中国保监会公告指出,任何境外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未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合法营业机构,在中国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中国保监会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如需购买保险,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应当购买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并且应当核实推销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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