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深圳职务犯罪认罪退赃可简化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4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深圳职务犯罪认罪退赃可简化审理
  据新华社深圳9月3日电(记者李南玲)一宗涉案70万港币的受贿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法庭上见不到类似案件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因为被告人金根发自愿认罪,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各方一致同意,深圳市中院审理此案时采用了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方式。此案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这是深圳司法机关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首次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深圳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公诉人李静华认为,此案体现出追求效率下的司法公正。她强调,这种简化不是随意的,而是在完全遵守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在审理时,如果要简化某一个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环节,还要经过被告人的当庭同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