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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招待会 我国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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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招待会
 我国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
  本报北京9月4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中国地震局新闻发言人李强华介绍我国上半年地震灾害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
  李强华说,今年以来,全球地震比较活跃,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年初以来,我国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7次,除4次发生在台湾地区及附近海域、1次发生在南海海域外,其余22次均发生在大陆地区,约有17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李强华说,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在促进社会进步,保障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已建成国家和省级专业地震台站400多个、区域遥测台网30个,建有地方台、企业台1400多个,以及群测点8000多个。全国的地震台网已实现了由单台观测到台网观测、模拟观测到数字观测的转变,形成了多学科、多测项的地震观测台网。全国4级以上地震均可有效监测,东部重要省会城市及其附近的监测能力达到1.5到2.0级,首都圈地区的监测能力达到1.0到1.5级。
  二是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得到增强。地震科技人员编制了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为一般民用建筑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如对三峡工程、大亚湾核电站、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一些建筑物进行加固,加强对农民建房和村镇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等。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地震救援工作迈出可喜的步伐。2001年,我国组建了第一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先后参加了新疆巴楚—伽师和阿尔及利亚地震现场的救援,为灾后的救助工作作出了贡献。四是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防震减灾法》于1998年3月实施,《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陆续出台,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五是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持续不断地科普宣传,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意识有所增强,人们鉴别地震谣言的能力和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
  李强华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例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与社会需求之间尚有较大差距等。
  据透露,“十五”期间,我国将投资27亿元人民币,建设“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计划于2007年全面完成。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将全面提高我国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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