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文明单位要有届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05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基层传真

文明单位要有届制
  “文明单位”是一个荣誉称号,是对一个集体以往工作作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肯定。但是,有些单位被授予该称号后就把它当成“终身成就奖”,不思进取。有的基层还戴着“文明单位”这顶“金帽子”走上作风落后浮躁、凡事“走过场”的不归路。这不得不说是“文明单位”称号重创建、轻巩固、缺竞争留下的弊端。因此“文明单位”不该搞“终身制”,建议把“文明单位”称号的长期享用改为届期制,届满后重新审查批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只有这样方能鞭策后进,鼓励先进。
   江西省安远县委宣传部 田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