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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地正确地贷发贫农合作基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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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17
第2版()
专栏:

及时地正确地贷发贫农合作基金
孙祖年
江西省农业合作社正在大量地发展,但是,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的工作没有跟上去。由于许多地区没有结合建社、扩社、整社的工作,及时贷发贫农合作基金,到目前为止,全省贫农合作基金只发放了百分之三十一点五。新建、上高、万载、上犹、广昌等县,几个月来竟未贷出分文。南昌县因为入社股份基金发生困难而不敢提出入社要求的贫农,就占社外贫农的百分之二十四。
有些地区虽然把贷款发下去了,但是没有正确地贯彻执行政策。例如,有的地区把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层层分配到社,限期贷发,结果产生了不应贷的贷了,而应贷的未贷到的现象。宁都县长胜区没有经过调查,就把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分配到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县的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陈召华,只欠入社股份基金三十八元,却贷到了七十五元。瑞金县下罗乡第二农业合作社从一百四十元贫农合作基金贷款中,抽出四十五元分给社员零用或偿还私人债款。有些地区对于贷放对象缺乏严格审查,以致不合贷款条件的中农也贷到合作基金。崇义县岭河乡第二农业社贷到合作基金的七户中,就有三户是中农。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
为什么会造成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不及时、不合理的现象呢?主要原因是有些县、区的党和政府领导人员对这项贷款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对于这项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有的县、区负责人员错误地认为“过去没有这种贷款,也办了农业合作社”,并且片面地认为这是银行的事,自己可以不闻不问。领导人员不重视,许多银行工作人员也就不重视了。宁都县有些银行工作人员就坐在乡人民委员会盲目地分配贫农合作基金的数字,有的甚至把这项工作简单地推给信用合作社代办。这样的工作作风,怎么能实现“多缺多贷,少缺少贷,不缺不贷”的要求呢?
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是党和政府给予贫农的一项有力的援助。正确地发放这项贷款,既可帮助贫农克服缴纳入社股份资金的困难,提高贫农在社内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又可避免损害中农利益,进一步加强贫、中农的团结,促进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因此,各地党委必须把这项工作列为农业合作化工作的一部分,加以统一布置,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委和乡的党支部更要加强具体领导,真正做到使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贷得合理,用得正当。各地银行应该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把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及时地、正确地发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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