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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国庆期间婚姻登记照常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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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12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民政部
国庆期间婚姻登记照常办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翟伟)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政部要求,今年“十一”正值新条例实施第一天,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树立全局意识,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合理调整工时,安排好加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十一”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要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今年10月1日起,各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提交条例规定以外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不得强制或变相搭车收费,不得借故拖延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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