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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必须重视保护小牲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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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18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农业社必须重视保护小牲口
(一)编辑同志:
辽宁省安东县三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不少农业生产合作社只收买或租用较强的牲口,因此就有很大一批小牲畜得不到妥善的饲养。据估计,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愿要的牲口,每村都有四十头到七十头,其中大部分都是牲口崽子。农民对这个问题很焦急。大河村姜庆同说:“人都入社了,成天在社里干活,哪有工夫照顾家里的小牛呀!”长泡村刘福源说:“参加合作社好是好,可是我这小牛崽子怎办呢?往外卖,值钱少,又没人要;杀了吃,政府不允许;自己养,既没人看管,又没草喂。真愁坏人!”有许多小牲口因为无人喂养,已经饿瘦了,或者在山上磕坏了。在个别村子里还发生了偷杀牲口的事情。
区委发现了这些问题以后,已经作了具体安排。大河村和平社六十多头“剩余”牲口,采取私有公喂的办法搞了两个牛群,其他社也采取估价由社收买和作价投资分红等办法组织了不少牛群。中共安东县委会 贾 峰(二)编辑同志:在河南临颍县不少新建社中,普遍流行着这样一种说法:喂小牲口不合算,喂一天赔一天,不如卖了好。王岗区滕寺乡九社副社长说:“社里净是些小驴小牛,怎能搞好生产?不如干脆卖了买大的。”在王岗区六十九个社中,被社干部认为不能用而必须卖掉的小牲口共有四百零七头。有的社看到小牲口价格便宜,就提出要宰杀吃肉。像台陈区席贾乡刘富来社有八头小牲口,社里的负责人说:“使又不能使,卖又卖不了,还是宰了给社员分着吃吧!”有的社知道政府不准宰杀耕畜,就打算对小牲口不好好喂养,让它们瘦弱成疾,然后再来宰杀。瓦店区王绍于乡第三社社员宋树亭借口缺草料,已经将自己的小牲口勒死了。
临颍县委发现这种情况以后,已经在研究解决办法。这种情况在其它地区可能也有,值得引起普遍的重视。
姚同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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