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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加宁、赫鲁晓夫和达乌德汗发表联合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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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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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加宁、赫鲁晓夫和达乌德汗发表联合声明
新华社十九日讯 塔斯社喀布尔讯: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亚·布尔加宁、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尼·谢·赫鲁晓夫和阿富汗首相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十二月十八日晚上在喀布尔阿富汗首相的官邸举行。
苏联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布尔加宁、赫鲁晓夫、葛罗米柯、库米金、谢罗夫和苏联外交部东南亚司司长沃尔科夫。
阿富汗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首相达乌德汗、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穆罕默德·纳伊姆汗、副首相阿里·穆罕默德汗、财政大臣阿卜杜勒·马利克和阿富汗驻苏联大使吴拉姆·叶哈雅·塔齐。
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亚·布尔加宁、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尼·谢·赫鲁晓夫和随行人员应阿富汗首相的邀请,在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到达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同首相穆罕默德·达乌德汗阁下和阿富汗政府官员会晤,在十二月十六、十七和十八日,就同双方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谈判。
苏联政府领袖对友好的邻国阿富汗的这次访问,使得双方能够在诚恳和互相信任的气氛中说明自己的爱好和平的睦邻政策,并且研究在尊重阿富汗所奉行的中立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的可能性。
经过这种交换意见,在下列问题上达成了协议: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决定扩展对双方有利的两国间的友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深信:仍然被剥夺了自由和民族主权的民族和国家应该具有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权利,在不受外来的压力或胁迫的情况下决定他们的前途。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宣布它们遵守五项原则——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主权、互不侵犯、彼此不以经济,政治或意识形态上的理由干涉对方的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万隆亚非会议的参加国一致赞同的这些原则,是保证和平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谅解的坚实基础,而且是符合联合国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的。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认为,稳定的世界和平和各国之间的谅解有赖于普遍裁军和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两国政府主张原子能只用于和平目的,以促进科学和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认为,按照各国人民对于缓和国际关系中的紧张局势和保证和平的要求而召开的日内瓦政府首脑会议和随后的外长会议,产生了积极的结果。鉴于这些会议已经为有关国家之间的相互谅解奠定了基础,并且对这种谅解有所裨益,双方表示希望:作为上述国家的努力的结果,将来还将召开类似的会议以解决与会国之间的分歧,这种会议在将来将对建立各国之间的相互谅解——这是保持世界和平的一个重要条件——发生良好的影响。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认为,东方地区目前的情况和紧张局势是对世界和平的一种威胁。两国政府深信,远东一切未解决的问题必须为了和平的利益加以解决。有关中国的问题必须在对中国人民的民族权利予以应有考虑的情况下加以解决,特别是必须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取得它的合法地位。
两国政府认为,只有通过目的在于巩固和平的各国的一致和集体的努力,才能保障各国人民的安全。
最后,双方表示相信:苏联和阿富汗政府领袖之间的个人接触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和巩固世界和平的事业。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布尔加宁
阿富汗首相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签字)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于喀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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