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处理剩余牲畜的好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20
第2版()
专栏:

处理剩余牲畜的好办法
辽宁省安东县第三区在建社扩社后,全区剩余了一千二百多头幼畜和老弱耕畜没法处理。农业合作社的领导骨干和社员都感到很为难。农业合作社的领导骨干根据社里的生产需要和经济条件认为不能收买或租用这批牲畜,社员们都认为人和土地都入了社,个人再饲养牲畜有很大困难。
中共安东县第三区区委及时注意了这个问题,经过召集各个农业合作社的领导骨干进行座谈和多次研究,对农民入社后剩余的幼畜和老弱耕畜提出了几个处理的办法:一、作价由社收买;二、仍归社员私有,由社统一放养,原主按耕畜头数负担放养工;三、现在折价作为社员向社的投资,不行息,长大后由社里出卖或者留用,超过原来折价的部分由社和原主协商分益;四、组织常年积肥组。
根据这些办法,全区各个农业合作社都结合生产规划,妥善地处理了社员剩余的幼畜和老弱耕畜。大河村和平农业合作社剩余了六十多头牲畜,采用私有伙喂的办法组织了两个牛群。别的一些社有的采用作价归社,有的组织了常年积肥组。这样剩余的幼畜和老弱耕畜都有了出路,社员们对这种处理办法都很满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