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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朝鲜重新签订两国货币比价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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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22
第1版()
专栏:

我国和朝鲜重新签订两国货币比价协定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人民币和朝鲜币比价协定、中国人民银行和朝鲜中央银行非贸易汇兑议定书自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签订以来,执行情况良好。为了适应两国经济合作关系的发展,双方最近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又进行了会谈,并且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北京重新签订了上述两国货币比价协定和非贸易汇兑议定书。
代表中国方面签字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胡景澐;代表朝鲜方面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财政省副相尹亨植。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电力工业部部长助理李代耕、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陈叔亮等。朝鲜方面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崔一、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划局长李相彦、中央银行外汇局长金支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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