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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在山东调研时指出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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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07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周永康在山东调研时指出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新华社济南10月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10月3日至5日在山东德州、滨州、东营、济南等地调研,看望慰问了在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基层公安民警。他强调,政法战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周永康提出,山东省政法队伍要努力创造“平安山东”,这是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保持高压态势;对广大人民群众,充满关爱,热情服务。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从体制、机制上推进重心下移,抓好基层,打牢基础,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
  周永康强调,要高度重视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巩固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新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带着感情做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处理机制和科学考核监督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度。要引导人们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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