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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确立新人才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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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08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抓紧确立新人才标准
沈荣华
  长期以来,我们对人才标准的认定一直按照1982年我国首次提出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这一标准的确立,有其必然的历史背景,也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素质与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这一人才标准已经逐渐显露出不够完善的地方。实践证明,经济社会需要的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人才。人才可以有学历和职称的概念,也可以是没有学历和职称的概念,“博士里面有庸才,工人里面有人才”。僵化的人才标准必须进行创新与改革。
  何为人才新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赋予人才以新的时代内涵,为研究人才标准开启了新的空间。把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对人才要以能力业绩为本位,以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大小来衡量。这一新标准的确立,最终有助于形成人人讲创造、人人作贡献的社会氛围,真正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这一人才新标准,符合国际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趋势。比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绩效管理”;进入21世纪,又提出新的“绩效与能力素质标准”。
  根据我国教育文化方针现状和国际上通行办法,在我国建立新的人才标准,重点应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创新。首先,要扩大人才的范围。新的人才范围,起码应包括三类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型人才;其他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才。其次,要提升人才新标准的内涵。评价人才,不能仅看学历、职称,更要强调两个导向:一是能力导向,二是业绩导向。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业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业绩才能把你与竞争者区别开来。再次,要变革人才统计方法。不仅要统计“体制内”的,也要统计“体制外”的;不仅要统计“户籍”的,也要统计“柔性流动”的;不仅要统计“显现”的,也要统计“潜在”的。总之,我们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者,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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