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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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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26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以奥托·格罗提渥总理为首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八日至十二月十八日和十二月二十二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团员如下:
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洛塔·博尔茨博士;
司法部国务秘书海因里希·特普利茨博士;
人民议院外交政策委员会主席彼得·弗洛林;
外交部部务委员弗里茨·格罗塞大使;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李夏德·纪普纳;
自由德国工会联合会理事会书记处书记克丽斯塔·雅布朗斯基;
柏林洪堡大学校长奈耶博士教授;
驻营人民警察将军海因里希·多尔维策尔;
“友谊”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劳动英雄恩斯特·乌尔夫;
国营德绍车厢制造厂技师、积极分子韦尔纳·霍恩。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曾经接见了他们。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曾经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城市和乡村,文化机关和工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队。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建设和文化生活的进展,人民和政府的团结以及保卫和平的充分准备有着强烈的印象。德国人民的代表们同中国人民和他们的领导者们的会晤,表现了它们之间的牢不可破的友谊和兄弟般的团结。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以奥托·格罗提渥总理为首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进行了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团员为:副总理陈云,外交部副部长张闻天、姬鹏飞,文化部长沈雁冰,农业部长廖鲁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曾涌泉。
在会谈过程中,双方就进一步加深友好关系进行了讨论,并且交换了关于国际局势的意见。双方满意地确认:它们对于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现有的友好关系和合作有着共同的愿望;它们对于国际形势的见解完全一致。会谈是在真诚和友好的空气中进行的。
会谈结果,双方缔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还签订了文化合作协定和关于植物检疫和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合作协定。双方深信,这一条约和这些协定的缔结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现有的全面的亲密的友好关系和合作。特别是两国将互相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在讨论国际问题的时候,双方对于一九五五年十月到十一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四国外长会议的结果和涉及到的德国问题充分地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对于日内瓦四国外长会议所抱的态度和它所提出的建议,是估计到了欧洲和德国的实际情况的;苏联在日内瓦四国外长会议上提出的主张和建议,是符合于世界和平的利益和德国人民的民族利益的。
美国侵略集团和它的追随者违背了四国政府首脑会议和万隆会议所表现的世界各国人民要求和缓国际局势的意志,企图继续奉行它们已经破产了的“实力政策”,它们对爱好和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爱好和平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采取特别敌视的态度,就是一种表现。它们这种违反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以及它们本国人民利益的政策,也像过去一样,是注定要失败的。
双方决心继续尽它们的一切力量,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它们着重指出,两国将参加一切有利于巩固世界和平和保障集体安全的国际行动。它们将就一切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共同利益的问题互相进行磋商,以便使保障两国安全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措施得到有效的配合。
在会谈过程中,提到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关系问题。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声明:为了和平和重新统一德国成为一个爱好和平的和民主的国家,它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正常化。
双方认为,由于美国侵略者违反国际公法继续霸占中国的领土台湾而在这一地区引起的国际紧张局势,必须尽快消除;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和安全理事会中的合法席位,是严重破坏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的威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应该予以恢复。
为了促进国际和平和合作,联合国的成员应该具有普遍性。一切符合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条件的国家,都应该被接纳为会员国。双方谴责美国和它的傀儡蒋介石集团阻挠了联合国大会通过同时接纳十八个国家的建议,同时欢迎由于苏联的倡议和大多数会员国的支持而使十六个国家加入了联合国。
双方认为,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必须绝对遵守。
双方认为,有必要尽快地召开一切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按照朝鲜人民的利益和和平的利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双方高兴地注意到亚非地区的民族民主力量的迅速发展和殖民主义的严重失败。这个地区的许多国家为争取和维护它们各自民族的独立所作的巨大的努力是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的。双方宣布坚决反对任何表现的殖民主义,它们支持一切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斗争的国家和人民。它们支持印度收回果阿和印度尼西亚收回西伊里安的合法要求,支持北非人民为民族自决而进行的斗争,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的正当要求和它们反对被拖进侵略性军事集团的立场。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赫鲁晓夫在印度共和国、缅甸联邦和阿富汗王国进行的友好访问,以及苏印、苏缅、苏阿的联合声明,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事件。这些访问和声明对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真诚的友好合作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以及巩固亚洲和世界和平是宝贵的贡献。
双方坚决反对侵略性的军事集团,并且认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西欧联盟、马尼拉条约和巴格达条约威胁着欧洲、亚洲和非洲各国的安全。这些军事集团侵犯别国的领土,干涉别国的内政,是对联合国宪章的明显违反,是对国际公法的公然破坏,是对世界和平的威胁。
亚洲和欧洲的和平是不可分割的。双方认为各有关国家,不论它们的社会制度如何,应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国际争端而不诉诸威胁和武力。双方应该为消除军事集团、建立普遍安全和实现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制造、试验和使用而共同努力。
双方满意地表示:由印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创议的和为亚非会议所肯定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承认。这些原则是树立各国间的和平关系和互相信任,消除国际紧张局势和发展国际友好合作的基础。双方将继续努力根据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发展同其他国家的关系,双方并且确信,这是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和符合维护世界和平的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字)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奥托·格罗提渥(签字)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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