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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品区”,包装精美的彩笔,一触即断;作为“添头”的洗面奶,稀得像自来水——赠品也得是“真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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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10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在“赠品区”,包装精美的彩笔,一触即断;作为“添头”的洗面奶,稀得像自来水——
蔡朝阳
  近日,我们一家三口来到市内较大的一家商场,为女儿挑选了一只名牌卡通书包。售货员说,还有赠品相送,可在柜台外设置的“赠品区”自行挑选。女儿左瞧瞧,右看看,选中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彩色画笔。之后,我们逛到三楼女装卖场,看到正在进行“换季服装大甩卖”,一些品牌不仅标出了“三折”、“二折”的低价,而且也有赠品奉送。妻子动心了,选购了一件外套,又得到了商场赠送的“防晒美白”洗面奶。买得便宜还有赠品,一家人十分高兴。
  然而,回家不久,兴奋和快乐就全没了,问题就出在赠品上。那盒作为赠品的彩色画笔稍一用力就断成二截,根本不能画画儿;作为“添头”的洗面奶,稀得就像自来水,不仅浓度不够,颜色也不正,有些泛青。妻子十分扫兴,想找商家理论。然而,商场有言在先:赠品是不包退换的。
  这些年,商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商家为吸引顾客,变着法儿地在促销上出“新招”,像“买一赠一”、“购物送赠品”等,确实给顾客带来了不少新奇感,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销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商家“送”出去的赠品,往往是积压时间过长、早已卖不动的“垃圾货”,有的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面对消费者对赠品质量提出的疑问,售货员还振振有词:“赠品是白送的,还挑什么质量!”“赠品”促销本来是商家回馈消费者的一种好方式,但因弄虚作假、缺少诚信却使其变了味。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实际上,所谓赠品并不是商家无条件“送”给消费者的,而是消费者在花钱买了一定商品后才能得到的。也就是说,商家是把商品和赠品“绑”在一起进行“出售”的,如果消费者不买商品,就得不到赠品。因此,赠品并不是消费者从商家那里“白得”的,而是消费的一部分。商家把“次品”甚至“伪品”作为赠品“送”给消费者,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有的商家看来,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把商品推销出去就算“大功告成”。殊不知。以低劣品质的赠品糊弄顾客,虽然可以取得一时之利,但这样的商家会给消费者留下不诚实守信的印象,顾客就可能弃你而去,到头来,受损失的还是商家自己。因此,商家在促销时,不但要保证商品的货真价实,对送出的赠品质量也马虎不得。商家只有拿“真品”当赠品,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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