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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委任102名第二届区议会议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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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28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委任102名第二届区议会议员
  新华社香港12月27日电(记者罗政)香港特区政府27日宣布,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已根据《区议会条例》,委任102位人士为香港特区第二届区议会议员。
  《区议会条例》规定,香港特区区议会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民选议员、当然议员和委任议员。行政长官依法作出委任,符合区议会组成的精神。
  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强调,委任区议员制度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途径,让那些关注地区事务而又有才干和经验的人士服务社会。委任区议员可以协助反映地区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并积极参与区议会的工作和地区事务,例如推广清洁香港、社区卫生、公民教育、本土经济、旅游业等措施,为地区作出贡献。事实证明,委任议员对地区工作贡献良多,对区议会的运作具有积极作用。
  香港特区第二届区议会议员任期4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获委任人士名单将待有关委任程序完成后,在2004年1月在宪报刊登。
  根据香港基本法及有关法律和规定,香港特区共设18个区议会,第二届区议会有529名议员,其中民选议员400名、当然议员27名、委任议员10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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