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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在地方人大立法干部研讨班上强调 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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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23
第4版(要闻)
专栏:

王兆国在地方人大立法干部研讨班上强调
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22日在地方人大立法干部研讨班上强调,要在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下,更加强调立法质量,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
  王兆国指出,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都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立法任务。要出色地完成这些任务,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立法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研究、起草、修改法律草案的工作中,始终要考虑我们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不是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不是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不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立法工作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四、立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服务。五、地方立法必须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王兆国指出,为在立法工作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色地完成立法任务,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立法干部队伍。各级人大的同志,在抓立法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抓好立法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学习勤奋、工作刻苦、作风民主的立法干部队伍,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参加了研讨班的活动。研讨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办,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多位地方人大干部围绕地方立法工作展开学习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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