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立法仅仅只是开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26
第8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立法仅仅只是开始
巨源
  早在2001年12月全国第一例进入法律程序的“性骚扰”案在西安开庭审理前,性骚扰现象就已为社会关注。由于我国法律在性骚扰方面仍然存在空白,为禁止性骚扰立法就成为民众共同的呼声。
  一个在上司的手下工作7年之久的女员工,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面前,勇敢地站了出来,将自己的上司推上了被告席。童女士的举动鼓励了众多长期饱受性骚扰之苦的女性,继西安的全国性骚扰第一案后,武汉、北京相继出现性骚扰诉讼案例。而受诸多性骚扰案件的推动,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性骚扰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性骚扰将正式写进修改之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由于性骚扰有特定的对象、空间和时间,取证困难成为性骚扰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为性骚扰立法的瓶颈所在。然而幸运的是,即便存在诸多困难,今年6月9日,武汉何女士的性骚扰诉讼仍然取得了一审胜诉的结果。由此可见,尽管为性骚扰立法存在技术上的种种问题,但重要的是有人利用现行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和人格尊严,取得了胜利。我们说,这才是真正推动我们社会法制进程的动力所在。
  我们也相信,为性骚扰立法只是一个开始。如果没有一个个“童女士”、“何女士”的相继涌现,禁止性骚扰的法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还不能真正成为保护人们人格尊严的法律武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