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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陷阱”——根源在于缺乏诚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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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28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消费“陷阱”——根源在于缺乏诚信
江西乐安 彭宝春
  如今,面对市场上大量的促销活动,诸如打折、赠券、附赠礼品、免费服务等,消费者是不是真的捡到了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其实不然:一些商家采用打折前先抬价,后降价的方法哄骗消费者;有的商家发出的赠券须满足商家规定的附加条件后才能消费;“买一赠一”、“买一送几”实为搭售;还有商家打出购物返券的招数,吸引消费者循环购物……种种招数层出不穷,消费者稍不留意便会落入陷阱。这种以“打折”、“赠券”、“附赠礼品”等为幌子,宣传虚假广告,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以此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当促销活动发生争议时,商家又会理直气壮地树起“最终解释权”作为挡箭牌,“名正言顺”地逃避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在诚信原则基础之上的信用交易,缺乏诚信的做法,难以维持长久,更别说提高交易效率了。商家们通过设置各类消费陷阱,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说到底就是缺乏诚信,对消费者来说,就是受骗上当,一些所谓“优惠”其实并不“惠”。看来,要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既要依靠法律对经营者的束缚,也要靠经营者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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