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构成盗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31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服务热线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构成盗窃
  问:我同丈夫正在办理离婚,财产还没有分割。我丈夫将我俩在银行的存款提走。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我应该怎么办?(福建 徐玉)
答:这种行为不构成盗窃。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双方共有,因此无法认定是犯罪。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该方应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该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应得的份额,应以其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给对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可以先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元昊律师事务所 王汉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