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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要回被盗财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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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2
第6版(新农村)
专栏:以案说法

  怎样要回被盗财物?
  案例:今年8月,窃贼在江苏徐州一农民家偷走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500余元。后来这个小偷在其他地方作案时被抓,供出了偷摩托车的事,但摩托车已被其变卖,钱已花光。那么,这个农民被偷的损失还能不能得到补偿?
  说法:这个问题在法律上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这个农民家被盗,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侦查取证,如果认为小偷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结案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属实,则以公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人或委托律师等代理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为使判决能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法院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同时,对附带民事诉讼也作出判决,并且受害人还可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目前,不少公民仅认为受到伤害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对于被盗的情况只是坐等公安机关退赃,如果盗贼将赃款已挥霍干净,无法退赃就不了了之。其实,他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犯罪分子有房屋等个人财产,可以拍卖变现,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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