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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毒鼠强成为“过街老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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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3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当毒鼠强成为“过街老鼠”
  天山
  毒鼠强又惹祸了!10月21日,湖北利川一个村妇,因家庭不和,投放毒鼠强,致使33人中毒、10人丧生。人命关天。剿灭毒鼠强确是当务之急。
  毒鼠强的药效强劲,其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别说小小耗子,就是七尺大汉,一旦沾上,也生死难卜。这也是剿灭毒鼠强的根本原因。如今,灭鼠的毒鼠强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坚决取缔毒鼠强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合法的鼠药生产、供应体系。原来,因为成本低、药效猛,毒鼠强在农村大有市场。在一些地方,它已经成了人们灭鼠的常用药剂。鼠药的非法网点取缔之后,合法的灭鼠药网络尚未建立,一些地方眼下出现了灭鼠药的真空。
  难道除了毒鼠强,灭鼠就没招了吗?当然不是。
  利用生物界的食物链灭鼠,是咱们老祖宗的传家宝。猫、鹰等等,都是灭鼠的好手。笔者在青海草原采访时,曾见搭于电线杆上的一个个小木屋。当地人说,这是给老鹰安的家,目的是引鹰灭鼠,效果很好。遗憾的是,由于剧毒鼠药的滥用,药死老鼠的同时,也祸及猫、鹰。在很多地方,生态灭鼠的作用微乎其微。
  其实,对鼠药生产企业来说,毒鼠强的被禁,应当是扩充市场份额的好机会。事实上,各种灭鼠用药、生物鼠药市面上早已有之。有些鼠药对人、对牲畜基本无害,却是老鼠的克星。只可惜有的价钱偏高,买者觉得不划算。加强科技攻关,降低生产成本,是这些鼠药取代毒鼠强的重要手段。
  灭了毒鼠强,各级政府还应加强引导,使合法的鼠药生产、流通体系尽快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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