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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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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3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国防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主要观点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的焕发,是随着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而展开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方针。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针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置于十分重要而突出的地位。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律,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将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构建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公有制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曾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的焕发,正是随着我们党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而展开的。
  改革开放前,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我们曾一度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力图按照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的特征构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结果却因超越了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符合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严重影响和阻滞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总结历史教训,逐步提出在保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思想,并在改革实践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十五大第一次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指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十六大进一步作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断。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列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中关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等一系列论述,标志着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把握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方向
  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这是在深刻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确定的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方针,对于把握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准确把握国情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基础。对于当代中国来讲,最大的国情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我国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等,具有关键性作用。其次,我国生产力整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发展又很不平衡,只有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第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已在经济运行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特别是要求产权主体多元化。只有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基础。
  认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互补性和互动性是确立一个“统一”观念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所有制形式,两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各自具有发挥作用的领域和优势。非公有制经济使所有者具有强烈的高效利用其所占有资源的内在激励机制,为个人提供了经济活动的利益导向和获得收益的进取空间;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形成一定规模和范围的整体利益,从而具有明显的整体协调功能,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成员提供了经济活动的共同物质条件,并保证收益分配的公平与稳定。同时,二者也存在着各自功能和作用的缺陷。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功能和作用的互补、互动。二者的共同发展不是简单的共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发展中实现有机统一,在统一中促进共同发展。要通过探索二者辩证统一的制度安排和机制构建,打开共同发展的通途,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统一,使之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正确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主要应从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增强控制力和焕发活力等方面去加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而不是简单地追求数量和比例。发展公有制经济既要考虑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如果我们关注的重点不是增强公有制经济内在的活力,最终将无法确保其主体地位。同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对全国和总体而言的,不同的地区和领域可以有所差别。从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尽管这些年国有企业在数量和产出比重上呈下降趋势,但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导作用日益发挥。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各种新兴的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公有制经济中生命力旺盛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说明,公有制完全能够通过多种实现形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保持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与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存在着种种割不断的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外关系也受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约束与控制。在社会主义“普照的光”照耀之下,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受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影响和制约的经济,已经打上了社会主义的深刻印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目前,个体、私营经济已从最初的“拾遗补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方便人民生活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针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要对国有经济进行科学定位,扬长避短,使其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那些国家管不了也管不好、不适于国有经济经营的领域,以集中更多的力量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国有经济战线的收缩和布局的优化,也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优化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变动,其优化调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而要特别注意疏通、拓展和完善国有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逐步形成国有资本进退有序、合理流动的市场化机制,以提高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适时优化调整的效率与效益。
  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除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国家核心技术及一些特殊产业的企业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外,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应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资产组织形式,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首先,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找到了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实现形式。它突破了单一公有制或单一私有制等传统所有制的界限,在企业内部实现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的融合、补充、促进。其次,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可以对需要控股的企业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对其他企业实行参股,从而灵活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有利于公有制经济通过市场化渠道和手段发挥经济社会功能。第三,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促使国有资本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提高经济控制力;又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作效率。第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减少行政干预,实现政企、政资分开。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须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使其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对非公有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二是广开融资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应一视同仁地对待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要求。支持建立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企业上市、发债、兼并、收购等方面,给非公有制企业以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三是改善市场环境,取消一切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四是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应组织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各类产权主体之间的资本流动、重组、融合日益频繁,它们对保护自身财产权的要求愈趋增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已成为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迫切任务。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公有财产权,同时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可以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规范的运作机制;可以使知识产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增强社会创新能力;可以促进良好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的形成。(执笔:全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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