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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二千八百余份 虚开税款三点九三亿元 两名“发票贩子”一审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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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虚开发票二千八百余份 虚开税款三点九三亿元
 两名“发票贩子”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吴兢、阎晓明报道:继金华税案、南宫税案后,又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昨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的两名主要“发票贩子”被判处死刑。据悉,这是目前北京市涉案金额最大、危害最严重的涉税案件。
  法院查明,2000年3月以来,主要被告人之一、浙江临海市农民陈学军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这些公司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皮包公司”。陈学军以这些公司的名义,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原北京市某国税局干部吴芝刚共同作案。从2000年3月至12月,他们先后非法从北京市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现只追缴回税款8300余万元。
  一中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吴芝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据承办法官王东介绍,该案涉案人数多达十余人。除了被判死刑的陈学军、吴芝刚两人外,其他涉案被告人也已被法院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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