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相关法律链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5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本期说法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