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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否决垄断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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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6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热点解读

  11月1日,兰州市区正式供热。这一天,市政府决定住宅供热每月每平方米2.8元。至此,搅动140万市民两个多月的“供热调价事件”终于告一段落,请看——
兰州市民否决垄断价格
本报记者 王方杰
  从供热部门提出要把供热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3.7元,到物价部门批复为2.9元,又到兰州市政府最后确定为2.8元,在这一波三折的涨价过程中,兰州市民成功地对垄断价格进行了否决和改写。
  供热部门——提出涨价48%
  两个月前,兰州城市供热部门提出申请:把供热价格从去年的每月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3.7元,涨幅高达48%。
  消息一经披露,便在市民中激起强烈反响。为此,兰州市供热管理站申述了必须涨价的理由:第一,现行供热价格是1999年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的。4年来,煤、水、电等主要供热成本上调了两次。去年,供热企业的出厂热价涨了34%;而4年多来,居民供热价格一直未作调整。供热价格偏低,导致供热企业大面积亏损,亏损额高达9836.82万元。供热企业已难以为继;(供热成本包括燃煤和热电两部分,其成本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2.65元和3.68元。但因为收费率只有92.37%和88%,经过综合评估,二者的实际供热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3.3元。)第二,根据甘肃省人大通过的新的供热规定:供热室温应从目前的16℃提高到18℃。供热单位因此要增加8%的成本,也就是每月每平方米增加0.26元;第三,以后供热企业要直接到一家一户上门收费,为此每月每平方米增加人工等管理成本0.15元。
  兰州供热管理站还提出,与全国其它城市和周边省会城市相比,兰州市供热价格偏低。
  市民质疑——涨幅太高了
  最近几年中,对一件事,兰州民众如此充分地利用媒体反映意见,兰州媒体如此主动地反映民众意见,大概是前所未有的。供热部门提出涨价方案后,一时间,甘肃省和兰州市的媒体几乎无一例外地参与了热价该不该涨、该涨多少的讨论和报道。
  一家媒体对市民进行了随机调查:对于热价上涨,92%反对、3%支持。兰州市民对于供热涨价的合理性表示质疑:
  供热,是一种商品,当然应该合理收费。但成本上涨,真的是那样多吗?兰州供热站一年到底烧多少煤?用多少电?有多少员工?投入产出到底是怎样一种状况?室温提高2摄氏度要加价0.26元、上门抄表要加价0.15元,是怎么算出来的?供热企业是否存在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对此,应该条分缕析,清楚明白,不应该笼而统之,语焉不详。
  其次,兰州市民对供热涨价的现实性提出了质疑。
  大多数市民认为,如果涨价幅度太大,就会超过低收入家庭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承受力度,还可能导致缴费率进一步下降。而供热站的惯常做法是:一户不交费,就不给所有用户供暖。这一定会带来更多的用户投诉。更关键的,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兰州的大气污染大大缓解,三级和好于三级以上的天数达到了83%,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因为冬天烧煤的人少了。如果交不起暖气费,低收入家庭势必会再燃煤炉,兰州市费尽气力启动的“蓝天工程”可能会毁于一旦。
  多数市民还认为,供热站不要和其它城市盲目攀比热价。有的城市暖气价格是比兰州市高,但那里的居民收入比兰州市高一倍以上。据甘肃省的最新统计,兰州市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倒数第一。
  听证会如期召开——市民否决垄断价格
  在举行价格听证会之前,兰州市民就呼吁:过去,往往是先定好涨价的调子,甚至通过新闻媒体放风要涨到多少钱,把听证会变成了涨价宣布会,开会就等于举手表决,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这次听证会消费者的代表一定要真正代表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其实,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市民的质疑已经注定了此次供热涨价的幅度和范围。
  首先,负责对供热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的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下称“成本队”)在调查后认为:燃煤和热电部分加权平均计算,供热成本应为每月每平方米2.84元。此外,采暖费的实际收缴率不能在成本核算时考虑,否则会导致成本虚增。对供热室温增加2摄氏度和入户抄表所产生的两项成本,该单位鉴于未发生过此类费用,没有做出明确审核。
  供热站和成本队提供的数字反差如此之大,让市民的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兰州市民认为,供热单位亏损的原因是:供热管道跑冒滴漏严重,造成生产成本上升;清缴欠费力度不够,影响盈利空间;供热单位职工干了半年的活,拿全年的工资,人工费用太高。供热单位不能把管理成本强加到消费者头上,更不能把垄断行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转嫁到百姓头上。供热单位首先应加强内部管理,向技术向管理要效益,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9月20日,在各方关注下,兰州城市供热价格听证会如期召开。会上,16名代表分别代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了激烈的论证和质询。
  10月9日,兼顾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甘肃省物价部门正式批复兰州市物价局:供热价定为每月每平方米2.9元。表面上看,这个价格上涨了16%,但因为新价格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算的,套内面积一般是建筑面积的90%,涨价的实际幅度是4%。
  鉴于核定套内面积的工作量太大,一时难以完成,加上供暖日期临近,10月31日下午,兰州市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仍按以往的建筑面积计算,但价格再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2.8元。至此,兰州市民成功地否决了供热价格垄断。
记者感言
  兰州的这次供热调价事件,不单纯是市民挑战垄断价格的胜利。这一有益探索还给人们留下了多方面的思考:垄断部门该怎样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充分依据并确定更合理的涨价幅度?市民又该如何依法进行有理有据的质询?新闻媒体怎样反映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政府部门如何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并兼顾社会发展?无论从哪个方面,兰州此次供热价格的调整,意义都超越了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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