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阅读
  • 0回复

雄县发展农村党员实行推荐公示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30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雄县发展农村党员实行推荐公示制
  本报讯 河北雄县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今年新发展的815名党员中,有183名党员在换届时被选进了“两委”班子。
  该县有223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党员9767名。早在3年前,县委从解决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低和党员队伍老化等问题着手,探索建起“双推荐、三公示、一追究”机制,即夯实党员发展基础,实行“双推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先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由党员和群众代表投票推荐,党支部再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该县扩大党员发展监督,推行“三公示”,即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3个阶段进行张榜一周的公示。他们严明党员发展责任,落实“一追究”,即对党员发展工作实行乡村两级“捆绑”责任追究制。
(杨章锁 王国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