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青年团中央和全国青联决定 召开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1-07
第1版()
专栏:

青年团中央和全国青联决定
  召开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 
 新华社6日讯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在今晚联合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关于联合召开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的决定。决定中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迅速发展,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推动工商界青年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使他们在私营工商业改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决定于1956年2月2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
决定中规定全国要有八百名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参加大会。
决定中最后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青年团和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在接到这项决定后,应当即刻进行讨论和布置,认真做好推选代表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并且迅速向广大工商界青年进行宣传,动员与组织他们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愉快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以实际行动迎接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的召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