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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收时容易退时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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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30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今日新语

教育乱收费——
收时容易退时难
何方
  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收费金额21.4亿元。初步统计,已对教育乱收费单位实现经济制裁1.8亿元,其中退还学生1.6亿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截至11月底,共查出自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区教育乱收费超过1.08亿元,已退还给学生只有795万元,退还学生的数额还不到10%。人们不禁要问:能收上去为什么不能退回来,乱收的费用都用到哪里去了?
  “只要学校一声令下,几乎没有收不上去的费用。”一位家长说,孩子回家说学校要收钱,不管什么理由,家长想方设法也要把钱交上。学校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重视程度大幅提高,花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另一方面,如果不及时给孩子交上“学费”,家长担心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业。
  学校向学生收取合理的费用,本无可厚非,但名目繁多的“杂费”,实际上就是乱收费。“无法退还”的做法显然是失当的。教育乱收费属于非法所得,对于这种非法所得,有关部门不能简单地予以没收上缴,而是应该无条件地如数退还给学生。首先,所收取的费用,大多是学生家长的血汗钱或者从亲戚朋友手里借的债务,不退还乱收费所得,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其次,“无法退还”不是借口——能收取怎么会“无法退还”?即使有些学校已经将乱收费所得盖了教学楼,也不能以“不能拆楼”为由,不退还给学生。实际上,一些学校已经采用免交学费等方式进行了妥善处理。可见,办法不是没有,关键还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
  人民教育人民办,不是让学校通过向学生乱收费来办。有法收费,无法退还;多收少退,乱收不退,是学校对学生的犯罪。纠正教育乱收费,不仅要保证不再乱收,同样要保证乱收费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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