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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小型社的合并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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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1-10
第2版()
专栏:

  重视小型社的合并工作
中共邢台地委副书记 常青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小型农业合作社已经不能满足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了。因此,小型社扩大或合并为大型社,已经是目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根据河北省邢台地区沙河县的渡口、栾卸,钜鹿县的小吕砦、和内邱县的大垒东四个合作化村小社合并的情况,来说明这个问题。
渡口村从1951年冬开始办社,到1954年春农业合作社发展到24个,入社农户占全村总农户90%。这时在大多数社员要求下,以刘清云社为主合并成了一个530户的大社。小吕砦村原有三个社,351户,1955年秋合并为一个大社。大垒东村新旧七个社,210多户,在1955年种麦前合并成两个大社。
这几个村的农业合作社所以合并的原因,是因为小型社在合并以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是农业的基本建设受到了很大限制。如渡口村的村西有水浇地,用水车车水比用辘轳拐水效力大得多,但是因为各社村西都有地,那个社也怕买了水车给别的社使用,都不愿买。大垒东村本来有条件多打井,扩大水浇地面积,但是因为社和社的土地插花,甲社等着乙社打,乙社等着甲社打,结果谁都没有打。同时,统一规划,因地种植,购置新式大型农具如柴油机、锅驼机等,也受到了很大限制。
第二、在农事活动上有许多不便。如渡口村各社土地分散在村的四面八方,社员下地干活跑东绕西,误去很多时间。在浇地的时候,因为各社土地插花,只好绕远道开沟浇水。
同时,社干部开会也多用了许多劳动日。如渡口村在合并前有24个社,每次社长、会计到县、区开会,就要去48个人。
第三、各小社之间,由于领导力量强弱悬殊,办社成绩差别很大。如栾卸村李进芳领导的农业合作社有六个党员,领导力量强,1955年棉花每亩平均产115斤。李福信领导的农业合作社没有党员,领导骨干弱,棉花每亩平均只产70多斤。这个村共17个小社,有五个社因领导力量太弱,办的很不好。
第四、多社的村(乡)的支部在实行统一领导、贯彻执行政策方面也遇到很大困难。如栾卸村17个社,1955年种棉任务共2,400亩,但是没有党员的社或党的领导力量很差的社,不按计划执行,结果全村只种了1,533亩。
并社既然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要并社就必须妥善解决许多新问题。根据以上四个村的情况,主要问题是生产好的社不愿和生产差的社合并;公共财产多的社不愿和公共财产少的社合并。贫农社员一般对合并社较积极,中农顾虑较多,怕并了社吃亏。根据以上情况,在并社过程中必须本着团结生产、互助互利、民主协商、保护公共财产的精神,合理地处理各种经济问题。
对公共财产的处理:渡口、栾卸村在并社的时候,各社都从当年的实际总收入中按6%抽出公积金、公益金,作为并社后的公共财产。各社原有的公共财产,经过对社员进行集体主义教育,一律无偿地转归大社所有。小吕砦村三个社,原有部分家具是用公积金购买的,无偿转归大社。但是大部分农具是从总收入中开支购买的,均按现在市价重新评价,卖给了大社,价款分给原来社员,赔亏部分由原小社作为损益从总收入内开支(这些农具,虽然是从总收入内开支的,但是实际上还是公共财产,不应该折价分给原社员个人)。
对牲畜的处理:有三种情况,如栾卸村17个社耕畜都是私有公用,但是同等牲畜工分不一致,合并大社后重新调整了牲畜工分。大垒东村五个老社中,只有群英社的耕畜是由原来公有改为私有的,其他社都是公有。在合并的时候,公有牲口原价未动,群英社仍按原来公有时候的价格归大社公有。新成立的两个新社的牲口因为按冬季牲口市价折价归社要吃亏20%到30%,经社员公议,按现在市价提高20%折价。这样做,虽然畜主还稍吃一点亏,但是因为老社有公共积累,新社员同样可以享受,也就没有意见了。
社员土地的评产问题:原来各社土地评产大体合理、各社之间悬殊也不大的,一般不变。个别评产不合理的地块,适当调整。原来土地评产问题较多的或变化较大的,就进行比较详细的评议。土地、劳力分益比例,有的通过合并,适当降低了土地报酬。
并社中还有一个较大的问题是安排各社干部的问题。对于原来各社的干部,要本着有利于团结的原则,经过社员酝酿和民主讨论,审慎地、恰当地进行配备和安排。从以上四个村的情况看,一般是把那些原来公道能干,积极办社的主要骨干,选到了大社的领导岗位上去了。没有被选为大社主要干部的,一般都当了生产队长,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教育工作,使他们仍然积极热情地参加社里的各种工作。在配备社干部中,对领导成份也作了慎重的调整,树立了贫农、下中农的领导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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