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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消费官司应注意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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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23
第6版(新农村)
专栏:生活顾问

打消费官司应注意什么
张崇明
  在商品极大丰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们必然时时处处与商品或服务打交道。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消费者的权益时常遭受某种伤害。那么,消费者应怎样依法维权、打消费官司呢?
  一要保存消费证据。打官司时,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具有举证责任。消费者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有了充分的证据,胜诉的把握就会大一些;如果没有,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时,一定要记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发票、信誉卡、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维修证明等。如果所购买的商品发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
  二要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目前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
  三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所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四要合理选择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选择合理的维权渠道,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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